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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不得开学!河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20-04-10 17:34:08|已浏览:225551次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公告

为做好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全省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学生4月23日统一开学。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有关要求,安全、平稳、有序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开学返校,有效防控疫情。二、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报名参加高考学生5月7日开学。三、普通高中、初中、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另行安排。四、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要求,视疫情形势另行安排。五、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要按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六、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特此公告。河北省教育厅2020年4月9日
4月9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全省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学生4月23日统一开学。4月8日至12日,河北省教育厅将对各地2020年高三年级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另外,省教科所印发指导意见,对做好线上教学与复课后课堂教学衔接进行部署


达不到要求不得开学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错峰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4月8日至12日,省教育厅由厅领导带队,组织11个督导组,对各地2020年高三年级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各督导组对照《河北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细则》及其他文件、政策要求,采取查阅资料、问询、实地检查等方式,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态度,对各高中学校开学条件进行抽查,督查指导各学校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严格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对于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巩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成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好。对于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开学。


复课初期实行“零起点”教学


为做好疫情期间线上教学与复课后课堂教学的科学衔接,省教科所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基础教育教研部门及学校加强学情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统筹做好春季学期教学进度安排,防止盲目抢赶教学进度。


科学制定衔接方案加强学情研究,科学制定衔接方案。要密切关注学生心身变化和学习状态,科学制定干预预案,采取疏导讲座、心得分享等方式,让学生感悟善待生命、维护健康的重要意义,养成体育锻炼、健康生活的习惯。要通过问卷访谈、诊断测评等方式,全面评估各学段学生疫情期间线上学习效果和质量,指导各学校查缺补漏、调整计划,确保课程教学目标顺利达成。


复课初期实行“零起点”教学
合理设定教学进度,实现教学方式有序衔接。要统筹做好春季学期教学进度安排,复课初期实行“零起点”教学,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内容已完全掌握的基础上,稳步开展新课教学,防止盲目抢赶教学进度而出现“囫囵吞枣”“夹生饭”的现象。


做好居家线上教学与学校课堂教学方式的有效衔接


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线上学习习惯的养成,指导学校认真研究制订疫情解除后返校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做好居家线上教学与学校课堂教学方式的有效衔接,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复课复学环境,快速进入高效学习状态。


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


创新发展方式,提高教学质量。要充分把握此次疫情期间线上教育大容量、全方位、整系统运用的契机,培训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现代信息科技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培育教育服务新形态,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要鼓励引导教育发达地区与薄弱地区通过信息化实现结对帮扶,以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要创新教研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教研新形态,促进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面跟踪评估开学后一个时期的教学衔接工作


意见提出,各市教科所(教研室)要建立教学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教学工作衔接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建立质量监控和评估指导机制,全面跟踪评估各县市区开学后一个时期的教学衔接工作,及时做出分析、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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